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改造EPC工程()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预算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改造EPC工程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详见公开附件;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本工程施工范围为本钢板材炼铁总厂焦化废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包括(不限于)界区内的所有工程建设。
建设内容:新建一套焦化废水处理系统,包含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含利旧部分)、深度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VOCS处理系统及与原系统接点、污泥处理系统以及厂外东风厂区蒸氨废水输送系统、厂内产水输送管道、厂内浓盐水输送管道、新1号高炉浓水补水系统,界区内管网系统、电气、仪表、DCS控制系统、GDS系统、公辅系统等。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详见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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