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涿鹿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涿鹿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涿行审建审字[2023] 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县财政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人工湿地 38452㎡,其中垂直潜流人工湿地 27722㎡,表流人工湿地 10730㎡,并同步建设蓄水池、污水池改造、灌溉渠等 湿地配套设施。新建中水回用管道 7900 米,其中管径 DE630 的 HDPE 中水管线6020米、管径DE500的HDPE中水管线1270米、管径DE450 的 HDPE 中水管线 610 米,并同步建设水鹤、变压器等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三干渠到惠北一干渠之间及马军庄村内;勘察及设计服务期限:甲乙双方自签订合同后45日内提交勘察及设计成果资料,服务期限到本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终止;
2.2 招标范围: (1)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和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及施工时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及后续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设代和后续服务等);(2)负责本项目全线总体勘察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1 09:00:00 至 2024-03-27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1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涿鹿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张家口中小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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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东风路附206号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城市花园 31 号楼 1 单元 502 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岩 | 联系人: | 张艳芳 |
电话: | 13393333871 | 电话: | 15003234055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帐号: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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