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3-2719447(兼传真)
地 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安徽中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00吨胶印感光涂布液、10000吨胶印版材显影液、9000吨干膜碱溶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4〕7号 | 2024.2.1 |
2 | 关于凯利鑫公司承接电镀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4〕11号 | 2024.2.2 |
3 | 关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中心废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升级、中水回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宣环评 〔2024〕12号 | 20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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