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高新区西部片区污水处理厂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滁州高新区西部片区污水处理厂 EPC+O ( 设计 - 采购 - 施工 - 运营)总承包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cztcgc202311-011 | ||
招标人 | 名称 | 天长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长市千秋大道 818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闵主任 0550-778143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金凤超 18856928853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12 月 18 日 08 时 00 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甲 级 | ||
投标价 ( 元 ) / 费率( % ) | 壹佰肆拾叁万陆仟 元 ( 小写: 143600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施晓晴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34010643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180 日历 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 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期)及中水回用工程(一期) 合同金额: 1.5 亿元 项目规模: 日处理 4.0 万吨 / 日 竣工 日期: 2020 年 12 月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价 ( 元 ) / 费率( % ) | 壹佰肆拾肆万伍仟陆佰元 ( 小写: 144560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代鑫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34011175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 新都区毗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新繁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军屯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 项目规模: 日处理 2.7 万吨 / 日 竣工 日期: 2020 年 4 月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价 ( 元 ) / 费率( % ) | 壹佰肆拾万零贰仟元( 1402000.00 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鲍宜凯 | |
证书名称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 公 用工程) | ||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32095057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18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 江阴澄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 项目规模: 3 万吨 / 天 竣工日期: 2020 年 8 月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 3 日 ( 2023 年 12 月 1 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 2 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滁公管综〔 2023 〕 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 11500 元;专家评审费 8000 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系人: 金凤超 ,联系电话: 18856928853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通知公告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 ), 书面投诉材料( 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 )递交至 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 ,联系电话: 0550-2392322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提起投诉日期; ( 4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6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7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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